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永生:男,生于1972年7月,籍贯为湖北蕲春,大学本科为湖北师范大学政治系九零级,专业为政治教育,毕业时间为1994年7月,现工作单位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职称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理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博士论文评审专家、清华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警察学院兼职教授等学术职务。
还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前海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深圳市检察院、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二、主要事迹
(一)基本经历
1990年—1994年:就读于湖北师范大学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4年-1996年:湖北师范大学政治系任教;
1996年-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1999年-2002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2002年-2004年:在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
2004年-现在:在北京大学任教。
(二)工作业绩
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多个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了《刑事冤案研究》《刑事诉讼的宪政基础》《侦查程序原理论》等多部学术著作,翻译了《新西兰刑事诉讼法》,获得了中国法学会第二届、第三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论文类一等奖等多个奖励,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期刊上上发表了近百